近些年来,随着日本劳动市场的需求扩大,对于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条件也逐渐放宽,在日本开设公司经营即可获得日本投资经营签证。那么日本经营管理签证条件有什么呢?
一、条件
1.申请人年满20周岁以上,至少具备3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
2.无日本犯罪记录;
3.在日本注册公司;
4.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日元(约32万人民币)以上;
5.要有真实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申请流程
1.设立公司
当申请人还未取得日本长期身份前,无法再日本开设银行账户,因此也无法将资本金汇入日本设立公司,外国投资者须委托一名日本共同发起人或保证人以双法人方式联合登记日本公司。
2.准备经营规划书
外国投资者在公司设立完成之后,制作经营规划书,经营规划书的质量决定外国投资者公司发展方向以及在入国管理局评估是否真实、可信并有持续性。
3. 向入国管理局递交申请
在此期间有很小几率会接到入国管理局电话调查,平均审理周期在3-6个月,外国投资者可在此期间到入国管理局询问办理情况,如出现个人信息变动,可以随时请行政书士递交变更材料但需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性。
4. 领取在留资格认证证明书
完成审核后入国管理局会通知外国投资者的行政书士前来领取,在留资格认证证明书有效期为一年。
5. 办理签证入境日本
外国投资者本人携带在留资格认证证明书原件到本国的日本使馆申请签证,并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日本
6. 获得经营管理签证
三、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的更新
对于已经取得经营管理签证(投资经营签证)的外国人经营者来说,接下来的重点,肯定是如何保证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顺利更新了。经营管理签证(投资经营签证)的首次落签的时效是一年。
在申请更新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时,经营事业的安定性及持续性是入国管理局审查的重点。
其中,日本法人的决算情况是最重要的审查依据。具体说的话是从损益计算报告书及借贷对照表中进行判断。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度的决算状况并非决定性因素, 也就是说决算赤字不会成为签证不能更新的理由,特别是新成立的公司第一年赤字的情况会很多,入国管理局会结合借贷情况等资料综合判断。
另外,连续2期财报无法计入经营收益(经营收益=经营毛利-人工费),或连续2期财报出现超出债务(债务总额大于资产总额)的话,一般会被认定为经营事业没有持续性。如果无法在2期内的财报中作出类似于通过改变经营模式创造经营收益、或通过增资消除超出债务等具体的经营计划的话,签证的更新就会非常困难。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通常为1年,连续2期以上财报维持黑字盈利的话,有可能会直接发放3年期的经营管理签证。3年期经营管理签证的发放与申请者的经营经历、日本在留状况、公司规模及经营范围等都有关,入国管理局会综合考察决定。
综上所述,经营管理签证的审查对于经营事业的安定性及持续性要求中,最重要的就是维持黑字经营。但是同时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黑字经营非常重要,但通过削减经费达到盈利,特别是削减作为申请人的公司管理者的人工报酬是不行的。需要至少确保每月20万以上的个人收入。
四、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时的其它要点
1. 在日本的滞留时间
如果签证持有人长期不在日本,入国管理局会有【是否还有给此经营者发放签证的必要?其法人公司是否是由别人在经营?】等类似疑问。本身作为外资企业,有海外贸易业务且经营者需要出国出差并无不合理之处,但如果在留期间内长期不在日本的,有可能会被入国管理局要求提交合理的说明,需要注意。
2. 作为经营者的业务内容
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人,本来是应该致力于在日本的经营活动。但作为中小企业,经营者兼任做工的例子也很多,比如经营餐饮业,如果经营者自身也会在店内兼任厨师等职务,就有可能会与【技能】在留资格产生冲突。
作为签证申请的外国人,通常是希望通过基于日本本土的商业经营活动,未来可以将入国籍或取得永住权作为人生规划。为了不将前期的投资和努力白白浪费,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事情。
五、经营管理签证与旅游类签证的区别
旅游类签证(短期、3年、5年)单次最长滞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经营管理签证则属于长期滞留签证。
经营管理签证在滞留期内可获得住民票(拥有3个月以上日本滞留权并获得住址),旅游类签证则不行。
拥有住民票,即意味着可以在日本银行设立账户,可以申请手机号码、贷款及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及年金,享受日本社会福利。
无论是工作签证还是投资经营签证,落签后即可申请配偶及未满18岁子女的家族签证,可以在签证期内一起移居日本并享受日本的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