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那么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有哪些呢?
一、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复试要求
1.我校将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3.凡初试外国语选考梵文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英语(笔试),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和新生入学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我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社会工作(035200)、金融(025100)、国际商务(025400)及教育(0451)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六、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查询可登陆我校官方网站。
八、其他
(一)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它相关要求请查询各培养单位网站中的招生专业简介及考试大纲。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请填写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不宜随意更换。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