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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研究生院研究生考试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1-06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首批高校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任命校长,校党委书记的大学之一,是全国7所工信部直属高校之一,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也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共建学校。下面介绍一下北航研究生院(http://yzb.buaa.edu.cn)研究生考试相关信息。

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北航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规定(可登录http://yz.chsi.cn/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035102法律(法学)专业、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网上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或者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境)外高校就读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网上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4)、(5)类报考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请复试前咨询报考相关单位)。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单独考试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样表-2023.pdf),且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含)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北航仅028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45102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招收2023年单独考试方式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

3.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推荐信(无模板,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四)其他报考要求

1."强军计划"专项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北航研招办,考生需于2022年10月5日前,与军队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索取网上报名密码,按照军队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凡是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强军计划专项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涉及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二、考试

初试

(一)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各单位、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2023年2月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满足北航一志愿单位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满足北航调剂单位要求的考生则须提交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报考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北航各单位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航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0.北航所属各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和125601工程管理)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单位)

(三)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北航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特殊专业是否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北航考生的调剂,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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