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tdu.edu.cn。石家庄铁道大学拥有4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金融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学位授权门类包括工学、理学、管理学和法学。
一、学校介绍
石家庄铁道大学目前拥有4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金融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与学校主干学科相适应、布局合理、较为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位授权门类包括工学、理学、管理学和法学。年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900余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600余名。
现有博士生导师54人,硕士生导师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近10人;燕赵学者2人,河北省高端人才2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近60人。拥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央企与学校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外还拥有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创新中心,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1个。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被批准为河北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项目;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被批准为河北省"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与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其中7个被评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多次在全国数学建模和"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中获奖。
二、硕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复试前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考专业应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3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法学)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含全日制应届生),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博士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申请考核人员五年内(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外语水平(仅限英语语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托福(TOEFL)成绩≥6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或GRE成绩≥24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在英文出版物上发表过相关学科专业学术论文;
5.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以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六)申请考核人员五年内(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取得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业绩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奖励。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2.科研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署名前三;(3)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
3.发明专利与工艺设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硕士导师第一);(2)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署名前三。
4.著作与标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3万字);(2)编制国家级、省级或行业标准,署名前三。
5.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署名第一、第二(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满足下列之一:(1)北大核心期刊或南大核心期刊;(2)SCI收录。
6.特殊贡献。申请人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特殊荣誉或其他突出贡献,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
(七)重要提示
1.我校主要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定向就业博士生招收比例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同时要求定向就业博士生被录取后,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全脱产学习。
2.通过研招网报名时,"备用信息"栏填写意向导师(最多填写3名,导师姓名之间用半角"/"),意向导师仅为参考,最终以拟录取环节双选为准。考生可提前与意向导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