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设有研究生院、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和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的研究生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想要报考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的学生可以进入官网(https://graduate.cug.edu.cn)进行查看。
一、概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设有研究生院、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她的前身是北京地质学院,创建于1952年。她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地质系合并而成,1975年迁校武汉并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1978年成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6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武汉地质学院研究生院;1987年1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随之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1952年建院的同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校地质系的地学研究生也同时转入北京地质学院,并成立了研究生班。建校后的13年间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较快,直到"文化大革命"研究生教育中断之前,我校培养研究生达321人。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312人,博士研究生1651人。
我校对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条件和培养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加大投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潜心建设,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过20年的不断建设和发展,使我校的学科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我校的优势学科——地球科学学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随着我校学科水平的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授权学科点也不断增加,学科覆盖面迅速扩大,目前我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10个二级学科;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6个;其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与"地质学"2个一级学科全国排名第一;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我校现有学位点涵盖学科门类8个;拥有14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
学校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9人。2008年,我校成秋明教授成为继我校赵鹏大院士之后,再次荣获国际数学地质学会最高奖——克伦宾奖的第二个亚洲人。高水平的学科和高水平的导师队伍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条件。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研究生院就提出了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的办学思想,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多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学科结构和课程体系。
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积极拓展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途径。创新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机制,建立了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制度,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鼓励研究生潜心研究,大胆创新。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明显提高。我校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提名奖16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5篇(截止于2015年)。由于学校高度重视全员育人工作和综合素质培养,研究生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的获"全国三好学生"和"全国百优大学生"称号,不少研究生在全国科技发明大赛中获奖。
二、机构职能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参与学校有关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2、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
3、组织制订和审批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编制研究生教学计划,组织研究生教学。
4、负责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设置、动态调整、评估等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和全国地质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作组等有关工作。
9、组织各类专业学位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10、制定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11、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
12、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13、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完成研究生院行政、资产、人事、工会、宣传、保卫等工作;
2、负责学院印章管理;
3、负责院内各类资料管理、信息统计、数据上报等;
4、负责院内文件上报、收发、归档、汇编工作;院内行文的整理、归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归档等
5、负责院内年度预算,经费管理,毕业生答辩费发放等;
6、协调各科室完成研究生院总结、计划、报告、制度、纪要等工作;
7、负责院内会议安排、院外来访、接待、交流等;
8、负责院内宣传、简报制作、网站维护等;
9、完成院长交办的各种事务,配合院长协调各部门事务。
招生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各类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1、执行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本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3、组织编制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4、组织考生报名,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5、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复试、体检和录取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校内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培养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注册、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审核管理;
5、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督导、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工作;
6、负责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信网)管理、毕业生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
7、负责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材出版项目管理工作;
9、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10、全校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发放管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毕业证明书补办工作;
11、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硕博连读选拔、提前攻博、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相关管理工作;
12、负责研究生的实习、实训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决议,制订中国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和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与管理,学位证书的订购、编号、验证和颁发,负责学位档案的归档及学位论文的报送;
3、负责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资格审核与管理;
4、负责制订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组织校、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上报;
5、负责制订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办法,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
6、负责非学历人员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授予、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院分委员会成员的遴选、换届工作;
8、负责组织有关学位信息的上报工作,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调整及评估工作;
2、研究生教育全过程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包含招生环节、培养环节及学位授予环节监控;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验收;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
5、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组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的推荐工作;
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