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下面介绍一下平行志愿填报流程。
一、填报流程
前言
普通类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F、G、H 8个平行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 5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另外,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又名"征集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施行方式
"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操作方法:
投档原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投档
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未达到该校控线,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每批院校投档程序如下
①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②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 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③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④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⑥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参加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怎样才能确保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市、县(市、区)招办以及所在中学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分别按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排队,文科一列队伍,理科一列队伍。如果在文理科排序中出现总分相同,则看单科分数,其顺序为:
文科:语文、数学、文综、英语
理科:数学、语文、理综、英语(江苏是不论文理,均取语数英总和)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学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图二),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的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图三),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应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如该校档案库中的档案数已达到应投档数时,则对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有符合条件的高校,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的档案检索完毕后,通过网上对分好的档案投往高校(图四)。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同时完成的。
高校只能看到考生填报自己高校的志愿,看不到考生填报的其他志愿情况,对于高校来说,所有投档来的考生都是一志愿报考本校。
第四步录取:这个过程主要是在高校进行。
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考生进行录取。
第五步:确认当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束以后,对已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回传给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确认,并办理录取手续。
对未录取考生的档案传回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本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环节。
征求志愿也是平行志愿,其录取过程和前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