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官网:http://www.sxchdlxxy.cn。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以下简称省测绘院)是承担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和公共服务机构,是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
2.承担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等重大普查、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的生产和研究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要素确权技术工作。
3.承担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测绘基准体系、测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山西省卫星导航基准站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4.承担全省地理国情、自然资源监测等研究工作。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研究、测绘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工作。协助编写全省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
5.承担全省卫星遥感数据的接收、处理、应用等工作,开展卫星遥感应用研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6.承担全省性公益性地图和地图集的设计、编制及相关工作。
7.承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情监测数据库的运营维护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
8.承担全省测绘成果和航空摄影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省级基础测绘设施的维护工作。承担全省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工作。
10.为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公开地图审查、测绘仪器检测检定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1.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统计、网络管理、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部(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生产部。负责生产管理工作,制定生产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安排部署院承担的全省基础测绘项目、基础测绘数据资料定期更新和地理国情基础性监测等测绘任务。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指导全省测绘基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建立质量体系。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监督。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贯彻实施。
(六)科技发展部。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研究。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指导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研究、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及其成果产业化应用工作。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资产统计、管理、配备和处置。负责技术装备引进的申报、审核及组织实施。负责设备政府采购及相关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维护工作。
(八)内审部。拟订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国有资产、财务收支、测绘项目等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
(九)第一测绘院。承担省级基础测绘航空航天摄影测量的外业数据采集。承担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等重大普查、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要素确权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技术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
(十)第二测绘院。承担省级基础测绘航空航天摄影测量的内业数据采集工作。制作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栅格地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地图等。承担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
(十一)第三测绘院。承担基于基础测绘成果的基础地理底图编制工作。承担地图数据库建设。承担各类公开版地图和地图集编制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任务。承担山西省地图集编纂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遥感中心(山西省遥感中心)。运用遥感技术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等进行动态监测。承担全省卫星遥感数据的实时接收、处理、应用等工作。开展卫星遥感应用研究。承担卫星遥感数据成果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中心。承担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情监测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开发工作。协助编写全省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
(十四)卫星导航定位中心。承担全省测绘基准体系和测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省级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
(十五)质量检验中心。负责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地图技术审查、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各类测绘仪器的检测检定提供服务。
(十六)测绘成果应用中心。承担全省各类测绘成果和航空摄影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鉴定、管理等工作,为社会提供测绘成果资料服务。承担全省测绘成果目录编制及发布的事务性工作。
(十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研究中心。承担自然资源监测方式方法研究。承担全省地理国情监测项目专题研究、项目实施与标准研究。承担数据应用推广服务研究。
(十八)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承担省级基础测绘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全省测量标志的维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