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本人为归侨学生、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在办理了"三侨生证明"后,三侨生在各类考试中可以享受加分的照顾,特别在高考时,三侨生一般可加十五分(各省的政策不尽相同,有的地方能加二十分)。那么三侨生证明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一、材料
1、"居民户口簿"中明确注明是归侨及其子女关系的或本人是归侨青年的,可凭"居民户口簿"直接到县侨办办理(查验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存档)。
2、在"居民户口簿"中未明确注明是归侨青年、归侨子女的,办证时须提交本人或父(母)一方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确认本人是归侨或父(母)是归侨及其子女关系的证明,并附上以下之一的材料(复印件存档):
(1)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
(2)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3)回国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4)侨情普查材料。
3、属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并持有华侨在所在国定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
(2)华侨在国内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查验原件,相应复印件存档);
(3)国内监护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证处出具的华侨子女关系证明。
4、属归侨、华侨的义养子女,除提交上述2或3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县(区)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抚养公证书。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到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
受理条件
1.具备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第二、五条,申请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均有资格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1)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2)在参加高考前一年的在规定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