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练员是体育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职称。在高级教练员之上还有国家级教练是体育行业的最高职称。
一、资历条件:
具有体育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练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在省级以上体育类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项目的学术论文;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标准;达到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标准。
二、业绩条件
(一)优秀运动队高级教练业绩条件:
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比赛成绩之一:
1、取得奥运会或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的参赛资格;
2、在亚运会或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比赛上一人前三名或二人前六名;
3、全运会前三名或全国城市运动会一人冠军;世界青年比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一人冠军并一人前三名或二人亚军或三人前三名;
4、破一次全国纪录或超破一次亚洲纪录;
5、一名国际级运动健将;二名运动健将并一人进入全运会决赛或一人取得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
6、集体项目取得全国联赛前十二名或取得全运会决赛资格。
7、集体项目向国家队输送二人并参加亚洲以上比赛。
三、申报高级教练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项目)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先进的技、战术训练方法、手段以及科学选材、训练规律,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3)掌握与运用本专业(项目)技术标准、比赛规则和现代训练管理办法。
(4)具有选拔培养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的能力和经历。
(5)具有对运动员训练教学和参加比赛指导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项目)训练教学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7)具有按运动员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出高水平的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的能力和经历。
(8)具有指导和培养一级教练员的能力和经历。
四、申报高级教练职称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论(译)著,本人撰写在15000字以上。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和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分别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独著论文各1篇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有2篇本专业独著获奖论文(其中1篇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