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政府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同时,项目监理机构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得到保障。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构成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成,随着项目的监理阶段而异:A.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B.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合同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
(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备,要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前提。
(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结构应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型工程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至少具有初级职称并经过监理培训。
(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应搭配适当,注意老、中、青的搭配。
(5)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至少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6)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7)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lo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要通知建设单位。
3、监理员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与权力,对于重大的决策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后再执行;
(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还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如突然发生重大事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的各方面情况;
(5)每日填写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及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