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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4-19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该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的政策、标准和规划;审批和监督认证认可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认证认可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协调和处理认证认可争议等。CNCA的成立旨在加强对认证认可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认证认可的质量和可信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的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

(三)研究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工作。

(四)负责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的评审和注册等工作,办理注册通报和向国外推荐事宜。

(五)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与培训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认证、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和从事认证业务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外国(地区)相关机构在境内的活动;受理有关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并组织查处;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服务组织的改革。

(六)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和安全质量许可的认证机构和承担相关认证检测业务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审批;负责对从事相关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

(七)管理和协调以政府名义参加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国际合作活动,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活动,签署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归口协调和监督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合格评定组织的活动;负责ISO和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活动的外事审批。

(八)负责与认证认可有关的国际准则、指南和标准的研究和宣传贯彻工作;管理认证认可与相关的合格评定的信息统计,承办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有关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九)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拟订认证认可收费办法并对收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内设秘书处、宣传处、人事处、行政处。

主要职责有:

1.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领导的秘书工作;

负责拟定认监委机关办公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安排机关政务值班。

2.负责委党组会、委务会和主任办公会的会务及秘书工作;

负责制定委年度会议、培训计划,管理和协调认监委召开的重要会议。

3.督促办理领导批示、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督促检查和落实党组会、委务会、主任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部署的工作。

4.负责督查、信访和有关部门来函、来电的答复工作;

处理政务来信和接待政务来访。

5.负责拟定认监委公文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公文处理;

指导下属单位(包括直属和代管单位,下同)的公文处理工作。

6.负责机要、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拟定认监委印章、档案、保密管理规定;

负责委党组印章、委印章的保管和用印工作。

7.承办委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负责拟定委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汇总年度工作总结。

8.负责认证认可政务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9.负责认证认可宣传工作,承办新闻发布事宜。

10.负责机关行政工作,拟定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机关设备物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办公经费使用计划。

12.负责机关的保卫、交通安全、消防、爱国卫生、绿化、节水、综合治理、职工子女医疗统筹、计划生育和工作证件制发等工作;

指导、检查下属单位的相关工作。

13.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退休干部和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拟定认监委外事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承办认监委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护照和签证办理工作。

15.负责认证认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16.负责协调联络中检集团、香港公司有关工作。

1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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